董明珠:建议政府强制回收废旧家电
2013年03月13日 16:20 3396次浏览 来源: 中安在线 分类: 广东省
二、法规与制度建设尚需继续完善
目前,我国规范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法规主要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这些法规的实施虽然弥补了我国废弃家电回收领域无法可依的漏洞,但距离现实需要依然存在明显不足。
1. 相关主管部门对电子废弃物的具体处理方式、标准等要求一直未明确,导致行业处理技术和设备良莠不齐。
董明珠建议尽快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强制性处理标准,并细化相关方责任,以便实施更有效的行业规范和监管。
2.《条例》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废弃者的职责划分不明晰,对生产企业参与处理的鼓励政策不明确。
董明珠建议学习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电器产品生产者,强制规定在企业费用中预留对其自身产品的废旧回收费用,对于参与回收处理项目投资的企业,可以用废旧产品回收投资折抵;
对于废弃者,则要求其必须到正规回收部门处理电子废弃物,随意抛弃或经不规范渠道处理电子废弃物,将承担法律责任。
3.《条例》未提及针对培养国民环保意识的具体措施。
董明珠建议把保护、开发“城市矿山”的教育应该列入学校教学内容,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制定具体的鼓励措施,引导公民规范处理电子废弃物。
三、建立和完善回收系统、加强监督管理
如何改变目前分散无序、“游击队”式的传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回收体系是开采“城市矿山”资源的关键环节。
董明珠建议政府针对回收系统出台强制性政策,并通过建立电子废弃物公共回收平台形成回馈、鼓励全民参与的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回收体系。
并且,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废弃家电和电子产品循环利用的整个过程,结束目前 “九龙治水”的无序局面。
她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能够认识到“城市矿山”的保护与开发对于我国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尽快将“城市矿山”的保护和开发提到国家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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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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