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七类废物标准
2014年07月25日 16:30 3616次浏览 来源: CMRA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第一类:废电机
1、90%以上废工业电机,非工业电机<5%,有色金属含量>5%,电机以外的废钢铁附属件<10%;
2、90%以上的非工业电机,有色含量>5%,电机以外的废钢铁附件<10%;
第二类:变压器
不含油的变压器,有含PBC物质,生产期应在1973年以后;
第三类:废电线
1、 同一种型号、同一种金属芯的废导线,不含其它废物;
2、 不同种型号、同一种金属芯的废导线,不含其它废物;
3、 同一型号、同一种金属芯的废导线,含其它废物<2%;
4、 不同型号、同一种金属芯的废导线,含其它废物<2%;
第四类:废电缆
1、 同一型号、同一金属芯,不含其它废物;
2、 不同型号、同一金属芯,不含其它废物;
第五类:废配电盘(开关、控制柜)
此类废料为经过破坏的废配电盘,不允许夹杂其它废物;
第六类:废仪器仪表
1、 同一品种,不含其它废物;
2、 不同品种,不含其它废物;
第七类:废散热器
1、 同种金属,允许带有焊接镶嵌的废钢铁件,但不应>10%,不含其它夹杂物(水圬除外),不含油、水等液体;
2、不同种金属的混合散热器,允许带有焊接镶嵌的废钢铁件,但不应>10%,不含其它夹杂物(水圬除外),不含油、水等液体;
第八类:废机械零件
1、 同一种废零件,无夹杂物,零件本身镶嵌的钢铁件除外;
2、 同一种废零件,其它废金属夹杂物<5%,零件本身镶嵌的钢铁件除外;
3、不同种类的废零件,无夹杂物,零件本身镶嵌的钢铁件除外;
4、不同种类的废零件,其它废金属夹杂物<5%,零件本身镶嵌的钢铁件除外;
第九类:废线路板
1、 废铜线路板,不含下角料,无其它夹杂物;
2、 废铜线路板,不含下角料,含夹杂物<2%;
第十类:废家用电器(目前国内禁止进口)
1、 废空调及制冷设备;
2、 废电脑;
3、 其它废办公设备;
禁止条件:
1、 废土、橡胶、轮胎、电池、玻璃、陶瓷器、废纤维、废纸等夹杂物品2%以上;
2、 密封的废容器;
3、 塑料及塑料附件,单个尺寸为15cm×15cm以下;
4、 废油、废水等液体废物;
5、 复合材料制造的塑料等不能再生的塑料,即使是单一品也不行;
6、 有恶臭、腐烂、放射性、有毒废物;
7、 与医疗设备有关系的废料;
8、 易燃、易爆、武器等;
9、 进口废物不能违反中国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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