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分类处理矿业权与基本农田重叠问题

2014年10月16日 8:32 28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解决问题的原则,妥善解决已发证露天开采矿山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重叠问题。
  通知要求,凡新设矿业权或已设矿业权扩界,且属于露天开采的,必须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的矿业权,其风井、井口及其他建设用地,不得布局在基本农田内。对已发证矿业权,其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有重叠的,按照两种情形处理: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的矿山占用基本农田的,如果占用耕地质量较差,不符合基本农田标准的,可以市州为单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编制调整方案,更新数据库,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如果占用耕地质量较好,应调整矿业权设置范围或变更开采方式。
  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的,应充分论证开采活动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在不影响基本农田质量的前提下,可允许矿业权设置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相重叠。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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