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征出口关税导致福建省钢坯及粗锻件出口大幅回落

2007年03月20日 0:0 24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据福州海关数据显示,钢坯出口关税调整以来,已对钢坯出口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初显成效。据统计,2006年福建省钢坯及粗锻件出口30.55万吨,价值1.1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5倍和28.9倍。而2007年前2个月仅出口0.5万吨,价值200.4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85%和23.02%。
  近年来,受国际市场需求旺盛的拉动,特别是越南、韩国、泰国等亚洲地区钢坯供应缺口较大,我国钢坯及粗锻件出口大幅增长。但作为钢铁初级产品,钢坯附加值低于钢材,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产品。
  为抑制近年来我国初级钢铁产品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国家对钢坯出口先后采取了取消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的限制性政策。2005年国家取消了钢坯的出口退税,并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对钢坯加征10%的出口关税。
  福州海关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前10个月福建省钢坯及粗锻件月平均出口规模为2.73万吨,自11月1日加征出口关税后,钢坯及粗锻件月出口规模明显回落,11月出口2.18万吨,环比下降28.76%,12月出口1.06万吨,环比下降51.38%,2007年前2个月出口规模急剧萎缩至0.5万吨,其中1月未出口。
  与此同时,出口平均价格大幅上涨。2007年前2个月福建省钢坯及粗锻件出口平均价格为400.8美元/吨,比去年同期上涨21.98%,较加征关税前的2006年前10个月的出口平均价格提高31美元/吨。此外,福建省钢坯及粗锻件出口品种均为含碳量<0.25%的普通钢坯,而且全部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全部由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全部出口台湾。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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