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2007年05月24日 0:0 550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重点新闻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填报
(一)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组织符合“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要求的本辖区企业申报。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3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企业取消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资格。
(二)组织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上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为了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各地要鼓励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时将作为加分项目。
(五)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表。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
二、严格把关,受理申报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审查申报企业是否获得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制认证等证书;
(三)审查申报企业连续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环保、安全是否合格;
(四)审查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五)审查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要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受理。
三、公开透明,公示企业申报数据
(一)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统一于6月4日9时~6月10日17时在省局网站和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载体及公示数据应于6月1日前以文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总局质量司,书面文件必须加盖省局公章,总局将在有关网站上公布各省公示载体。
(二)公示内容:各省按照附件9的格式公示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3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同时公示出具证明的单位。
(三)公示意见处理。公示受理时间为6月4日~6月10日,各省应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对所有公示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后报总局质量司,总局将根据情况,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上报申报材料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公示合格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各省需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一份)及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两份)。同时,发送申报名单汇总的电子邮件。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6月4日至13日期间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www.cq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维护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评价,严格遵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各级质检部门要引导申报企业严格自律,防止不正之风干扰中国名牌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各级质检部门及质检系统有关单位,要严格自律,严禁弄虚作假,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在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期间,不得带企业到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及其他机构请客送礼,干扰名牌评价工作。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wellhealthmag.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安博(中国)”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安博(中国))”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