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增值税出台对废钢铁的影响简析

2008年12月23日 15:46 72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探究、讨论多时或者说期待已久的废旧物资增值税政策终于在近日出台,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正式文件出台之前业界已流传着多种版本,主要关注的还是税后政策如何调整,怎样征收和返还的问题。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下半年,受金融危机系统性的影响,废钢市场在重伤之下,活跃度明显降低,交易萎缩甚至停滞,政策未出台之前虽市场已有各种传言,但这次业界的反应似乎不像之前那么强烈,多数人士“静观其变”,等待明文细则文件的出台。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布之后,业界供需双方都显得更为理性,更加积极地看待这一政策对整个废钢铁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

    作为钢铁行业重要原料之一的废钢铁,这个唯一可循环利用的载能资源,其回收和利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目标,但《通知》规定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改为“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即是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这也是新政策的核心内容所在。

    不难理解,除去之前国家实施的废旧物质行业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和面对的困难,对废钢铁回收利用链中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即我们所说的经销商)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无疑是国家鼓励和支撑废钢铁行业的发展,那么现在取消这项优惠政策,是不是就加重了经销单位的负担,经销商利益受损了呢?增加的税额是由经销单位来支付还是最终由利废企业来买单?这正是供需双方普遍关注的焦点所在。那么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将会对回收经营单位、钢厂乃至整体废钢铁行业产生哪些影响呢?以下笔者便就此问题做个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主要是针对废钢铁经销商的税收政策,政策实施对其的造成的影响需考虑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其一,征收增值税后,经销商负担是否加重了?其二,先征后退,退的过程会存在哪些问题?给企业带来什么新情况和新改变?其三,现有废钢库存该如何处理?

    对于第一个问题,只从字面上看,增值税由“免征”到“征”,确实增加了经销商的负担,不过还有“后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先征后退,按照先征17%,后返70%计算,就是说经销商实际缴税率废钢铁销售额的5.1%,幅度不是很大,但人们就是有个心理,习惯了多少都不需要上缴税款,现在从“免征”到“须缴 ”,这样近乎从无到有的变化,他会认为因此他支付了更多,我们承认这是一个适应和过度的过程。但要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若全国都统一征收17%的增值税,即是说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均按此提高销售给用户,退税时财政部门再给其返回70%,那么经销单位的实际收益反而提高了。

    对于第二个问题,经销商先缴纳销售额17%的增值税,那就是说相比现在不征收的措施下,一部分资金被暂被冻结了,可流动的部分就相应的减少了,这对资金周转本来就不是很顺畅的企业来说,确实增加了周转资金的难度,是个不利的方面;另外,关于退还税金的操作问题,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是个复杂和容易延误的问题,政策虽明确规定了办理的时限,“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申请退税金额较大的,也可以按月申请”,但实际执行过程也许就没有这么方便。这两方主要对经销商资金压力方面形成不利影响。

    关于第三个问题:由于前期市场快速下跌,绝大部分经销商出货积极,库存都不多或者量较少,虽11月份中旬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救市政策的刺激,市场信心的回复,钢材市场回暖上扬,废钢市场也在资源紧张的格局下,持续着货紧价扬的运行态势,但由于经济危机影响犹在,同时也临近年底,经销商市场操作并不是很积极,回收经营均极为谨慎,库存总体都不大,预计政策实施,对其影响也不大。而对于仍囤有高价库存的经销商,是否是不利影响,在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前仍不好判断,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观察。

    那么,对于钢厂又有何影响呢?从政策来说,普遍认为这对钢厂无疑是利好,或者说是诸多钢厂所期待的,因为目前税收政策的不一致造成了市场的较为混乱,征税环节存在问题也造成区域内废钢采购的不公平竞争。我们知道现行政策是钢厂可凭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可抵扣10%的进项税,政策调整后,经销商开具给钢厂的增值税发票同样能抵扣17%的进项税,这对钢厂废钢来说应该没有实际的不利影响。若政策实施到位,对钢厂的实际利益以及长远运作都是有利的。

    总之,较长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废钢铁税收政策的不统一,造成了经销商跨区域交易的麻烦,也造成了正规钢厂与非法钢厂采购上的不公平竞争,税收政策调整之后,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废钢铁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废钢铁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利于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是一项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影响深远。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政策的不断补充和完善,促进废钢铁行业的欣欣向荣。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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